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8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的公告——现批准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 50981-2014,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1.0.4、5.1.4、7.4.6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为减轻地震破坏,防止次生灾害,避免人员伤亡,减少经济损失,新建项目逐渐强制要求做抗震支架。
一、 抗震支架设计范围
在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》GB 50981-2014中明确指出:“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”主要包括建筑给水、供暖通风与空调、电气、燃气、消防等(具体设计范围如下):
1、 冷热水、消防、空调等系统设备、管道抗震设计范围:悬吊管道中超过1.8KN的设备;大于等于DN65以上的生活给水、消防管道;(重力大于1.8kN的空调机组、风机等设备不宜采用吊装安装)
2、空调、通风管路系统抗震设计范围:所有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.38㎡的矩形风管;所有直径大于等于0.7m的圆形风管;(空调风管目前不做强制要求)
3、电力系统管道及电缆桥架系统抗震设计范围: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;重力大于等于150N/m的电缆桥架、电缆槽盒、母线槽;(桥架每米15KG以上需要做抗震支架;或者强电桥架宽度大于等于200mm,弱电桥架大于等于300mm;电气配管,内径大于等于60mm)
二、 抗震支架的表达形式及最大间距
GD065-T+L
G 给排水消火栓喷淋系统 F 暖通风管系统 Q 电气桥架系统
D 单管 Z 组合
065规格
T=侧向抗震支架
T+L=侧向+纵向抗震支架
新建工程中,给水、消防水管道水平最大间距12米;排烟风管水平最大间距9米,桥架水平间距12米。